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推荐景点 推荐景点

森林公园运营管理绩效报告_森林公园运营管理绩效报告怎么写

佚名 2024-05-25 人已围观

简介森林公园运营管理绩效报告_森林公园运营管理绩效报告怎么写下面,我将用我自己的方式来解释森林公园运营管理绩效报告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让我们开始讨论一下森林公园运营管理绩效报告的话题。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龙岗区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的目标和任务3.甘肃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4.安徽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5.黑龙江省森林公园管

森林公园运营管理绩效报告_森林公园运营管理绩效报告怎么写

       下面,我将用我自己的方式来解释森林公园运营管理绩效报告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让我们开始讨论一下森林公园运营管理绩效报告的话题。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龙岗区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的目标和任务

3.甘肃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4.安徽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5.黑龙江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6.崇左市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部署

森林公园运营管理绩效报告_森林公园运营管理绩效报告怎么写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范文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范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编制的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的一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下面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范文。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1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都市森林公园二期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长春市绿化管理处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宽城区丙四路与丙六街之间,南起北三环路,北至凯旋路与森林公园一期隔路相望的地块。建设地点见图1

2、主要建设周期、投资及建设内容

⑴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期从20XX年2月-20XX年11月,冬季不施工(即10月下旬-次年的3月末不施工)。

        由于都市森林公园面积较大,并且公园南部存在一部分拆迁工程,将该公园分两部分进行,分别为丙五路以北和丙五路以南:

丙五路以北

        20XX年2月-4月进行场地整理、土方、部分乔木及剩余乔木穴工程。

        20XX年5月-10月进行灌木、地被栽植、硬质工程及其他工程。

        20XX年11月-20XX年4月栽植该区剩余乔木及交叉工程的细部处理。

丙五路以南

        20XX年5月-20XX年10月进行场地平整、部分地被灌木栽植及乔木穴工程。

        20XX年11月-20XX年4月进行剩余乔木栽植。

        20XX年5月-9月进行硬质景观、其他工程、剩余地被灌木栽植工程及交叉工程细部处理。

        20XX年10月正式投产运营。

        上述项目实施进度主要是针对工程项目总的进度的控制,对于各子项目应根据具体的难易情况可进行适度调整。

⑵总投资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7787.17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本工程的建设资金由政府拨款。

⑶建设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245000m2,其中陆域面积为221400m2,水域面积为23600m2,日接纳游客最大量为2200人次。

        本公园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表1,项目工程量详见表2。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本项目以划拨方式获得土地,该地块现中部为一处河道,水面面积23600m2,平均水深2m,积水容积为47200m3,补给方式为自然降水及串湖水系补给,岸边植被多为荒草(详见图2-3),水域内野生动物主要为野生小鱼及浮游生物。

        都市森林公园二期地形总趋势为东高西低,南高北低,中间现有一河道,将规划用地分为东西两部分,其余为荒地,场地南部有一部分需要进行拆迁。

        陆域面积涉及拆迁控制用地范围内零星分布的村落,低矮的平房或棚户区等建筑物,其中拆除房屋面积约28331.5m2。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⑴地表水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主要对受纳水体伊通河地表水环境进行评价,为了解本项目所排污水对受纳水体伊通河的影响,本环评地表水评价范围确定为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厂出水口上游0.5km至串湖污水处理厂出水口汇入伊通河8km,全长约8.5km的流域。地表水评价范围图详见图3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⑴施工期的污染情况

①施工废水的污染情况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含有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该部分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S。若该部分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将产生一定影响。因此,施工废水要经过沉淀池采取澄清处理,上清液做为浇道路用水,沉淀下的泥浆和固体废弃物与建筑渣土一起处置,不得倒入生活垃圾中。

        另外施工人员将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及SS,建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防渗旱厕,清掏外运做农肥。

        水系清淤工程对地表水体有一定的扰动可造成水体SS浓度升高,若施工机械设备出现跑、冒、滴、漏现象而未及时维修,继续使用的,将对地面水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该湖泡为天然湖泡,水生生物主要为小鱼、水蛭等,水生植物主要为水草、芦苇、菖蒲等,在清淤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将对这些水生动物及植物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相对于施工期来说,这种影响是短暂的,且清淤工程完成后,将进行灌水及水生植物的配备,这对天然湖泡生态环境的恢复是有利的。

②施工期废气的污染情况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A施工扬尘

        由于施工场地周围建筑材料和工程废土的堆放、散装粉、粒状材料的装卸、拌料过程以及运输车辆在运载工程废土、回填土和散装建材时,由于超载或无防护措施,常在运输途中散落,会产生大量扬尘。

        施工期TSP污染严重,土方在装卸、运输、施工及石料运输中,距现场100m处环境空气中TSP浓度高达11.7mg/m3,150m处环境空气中TSP浓度仍达5.0mg/m3,但影响周期短,且将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对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设立临时仓库,专人管理,避免散装水泥、黄砂、白灰等物料长期露天堆放;若需要在室外堆放散装粉、粒状材料,应采用雨棚或雨布覆盖,减少扬尘产生。施工拌料时,即用即拌,设置围护工棚,防止粉尘吹散产生扬尘;混凝土浇注时,应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搅拌车直接送至施工现场。

B运输扬尘

        出入工地的施工机械的车轮轮胎和履带将工地上的泥土粘带到沿途道路上,经过来往车辆碾轧形成灰尘,造成雨天泥泞,晴天风干,飘散飞扬。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运输车辆在颠簸或劣质土路行驶时应及时对路面进行养护,定期喷洒水,以保持湿润,抑制扬尘的发生,如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扬尘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运输散装粉、粒状材料应使用密闭槽车及封闭式料仓等运输工具。

       

C淤泥异味

        本项目清淤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淤泥,淤泥经过晾晒之后,回用于土坑填方,其在晾晒过程中会产生异味气体。淤泥异味会随着风力作用飘至下风向地区,对下风向的人口居住区产生不良的影响。

        本项目拟于20XX年X月进行湖底清淤,清出淤泥量为1000m3,晾干场长40m,宽30m,在该场内设置淤泥堆,每天将淤泥堆的淤泥摊铺在场内,摊铺厚度约0.2m,阳光充足的天气,1天可晾干当日摊铺的淤泥,于傍晚运送至区域内假山堆砌取土坑,做回填土。将天气原因计算在内,晾干所有淤泥约需要6d,故淤泥异味主要集中在这段时间内。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淤泥异味主要成分为氨及硫化氢,项目所在区域目前大部分为荒地淤泥异味的飘散主要受风力作用的影响,为了减少异味对该侧居民的影响,建议在淤泥晾晒场周围设立4m高的围挡,围挡的设置,可有效降低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噪声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项目开始启动后,将动用大量的施工作业设备和机械,主要有前斗装卸机、铲土机、平土机、移动式吊车、起重机、打桩机、电锯、夯土机及卡车等。因此,不可避免地产生建筑施工噪声。这些声源具有噪声高、无规则等特点,如不加以控制,往往会对附近的区域产生噪声污染。

上述施工机械拟采取以下减噪措施:

        A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合理摆放施工机械,比如摆放在靠近公路一侧,减少机械噪声对声环境的污染。

        B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夜间(22:00-6:00)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比较均匀地使用。

        C有意识地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对于开挖和运输土石方的机械设备(挖土机、推土机等)以及翻斗车,可以通过排气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震动的方法来降低噪声,其他产生噪声的环节还可以采用部分封闭或者完全封闭的办法,尽量减少振动面的振幅;闲置的机械设备等应该予以关闭或者减速;

        一切动力机械设备都应该经常检修,特别是对那些会因为部件松动而产生噪声的机械,以及那些降噪部件容易损坏而导致强噪声产生的机械设备。

        D施工机械设备尽量安放在远离周边小区居民的位置,同时施工场界要设置围栏,特别是靠近居民区的一侧,围栏高度不得低于4m,屏蔽施工噪声,在施工时对高噪声设备设置移动声屏障,将对小区居民的影响降至最低。

④固体废物

A建筑垃圾

        根据同类施工统计资料,项目土建施工期碎砖、过剩混凝土等建筑垃圾产生定额为0.001t/m2,约50.2t/a(约合25.1m3),根据建设方介绍,这些建筑垃圾全部用于施工现场回填。

B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按人均产生量0.5kg/d计算,施工期人数以50人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kg/d,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C水系治理工程淤泥

        水系治理工程清淤过程中预计产生1000m3的淤泥,可晾干后,作为区域内的回填土或绿地垫高土。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将得到有效的治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⑴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废水为游客产生的卫生清洁污水及公园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产生量分别为11.88m3/d(4336.2t/a)、0.48m3/d(175.2t/a),污水总量为12.36m3/d(4511.4t/a),均属于生活污水的范畴

        其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COD:300mg/L、BOD5:150mg/L、SS:180mg/L、氨氮:30mg/L,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1.35t/a、BOD5:6.77t/a、SS:0.81t/a、氨氮:0.135t/a。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公园建成后,公园内的游客及公园工作人员均为在公园建成前已长期居住于长春市的居民,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只是改变了部分生活污水的排放途径,而不会增加长春市污水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加重对地表水环境、特别是伊通河的污染。

⑵环境空气影响分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项目管理人员冬季采暖为集中供热,不自建锅炉房,因此不存在燃煤锅炉烟气污染。

        本项目建成后,仅在公园入口处设置一处停车场,设32个停车位,均为露天,产生的汽车尾气很快被周围空气所稀释,公园内除绿化洒水车外,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故本身对环境空气基本无无负面影响,且公园内的植被对环境空气中的汽车尾气有一定的净化作用

        据报道,1ha林带,一年中可吸收并同化800kg的`污染物,吸收SO2较多的植物:柳杉、美人蕉、月季、丁香、菊、银杏、洋槐等,本公园种植的灌木中有丁香,可有效的吸收SO2。

        陆地绿化面积为198000m2,据保守据算,每年可还可吸收并同化15.84t的污染物,同时还有吸毒、防尘的作用,故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正面的。⑶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⑶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公园内游客运动过程中播放音乐产生的噪声,源强约在55-75dB(A)之间。

        由总平图知,公园最大的休闲活动场所位于主入口附近,游客健身不会靠近正门太近,至少会保持35m的距离,公园内植被较多,音乐会被其吸收或阻隔一部分,且播放的音乐多优美悦耳,不至造成人情绪的暴躁。

        综上所述,噪声经距离衰减及隔声后,公园边界外可满足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主要为游客及公园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产污系数分别取0.1kg/人次·d及0.5kg/人·d,产污量分别为:0.22t/d(80.3t/a)及6kg/d(2.19t/a),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82.49t/a。

        公园内沿路布设垃圾桶,并由公园管理人员随时巡查,将散落于地面的垃圾收集到垃圾桶内,每日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3、项目的经济损益分析

        ⑴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当地环境质量。公园内的植被对于改善地区小环境,净化空气,具有显著作用。绿化率的提升,林木,草坪面积的增加有助于涵养水土,促进地区物质良性循环,在春夏大风天里,减少扬沙现象,减轻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⑵项目建成后将加快城市化进程,塑造出一个与周边景观相融的公园,有利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实现,有利于城市生态景观的改善,在提高环境质量水平的同时,能取得经济、环境效益的双赢。

        综上所述,该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但环境效益及社会效益均较好。

4、社会环境影响

⑴生活质量的影响

        拟建项目主要采用现代造园和生态造园的设计理念,运用自然式与规则式相结合的布局手法,设计以"人"为主体,体现"人性化",为附近居民提供一处集安静休息、滨水景观和健身活动为一体的开放性综合性公园,符合现代人渴望亲近自然的心境,有利于缓解现代生活对人造成的紧张情绪,提高居民生活适宜度,对居民的生活质量有正面的影响。

⑵对人群健康的影响

        拟建项目建成后,将为居民提供一处休息、健身的场所。据科学记载,适当的锻炼可促进血液循环,调整心率,减轻思想压力,提高免疫力,对人群健康有正面的影响。

5、项目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⑴监测计划

        环境监测范围包括公园内生活污水总排口,污水总排放口监测频率为每年监测两次,重点为污染物排放浓度及废水排放量。通过监测力求全面、正确地反映环境质量情况,防止污染,保护环境。

⑵环境管理制度

        ①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设施落实到设计中,建设单位环保部门应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②招标阶段:承包商在投标中应有环境保护的内容,中标后的合同中应有实施环境措施的条款;

        ③建设单位在施工开始后应成立环境监理项目部,配备1-2名专职人员负责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与监督,重点是监督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

        ④项目建成投入营运后,也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营运期环境管理与监督,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得到实施和完善。

四、公众参与

1、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及方式

⑴调查方法

        本项目公众参与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在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技术咨询合同7日内,发布项目建设信息公告,调查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第二阶段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后

        在公共网站上发布环境影响报告内容公告,第三阶段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进行公众参与走访调查,并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进一步调查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

⑵调查程序

①公告

        我单位自与建设单位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后,于20XX年11月28日至12月13日在当地发布该项目建设信息公告,调查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②网上公示

        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初稿完成后,在公共网站上发布环境影响报告内容公告,公示时间为20XX年12月13日至12月24日,网上公示见图6。

        在公示期间无人提出意见及建议。

⑵公开环境信息的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

一、环评报告书作用

        环评报告,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预见性评定。根据对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土壤的监测,对项目所用原材料、可能产生的废弃物、项目的环保设施的设计的评价,从而评估项目建成对环境的影响。

        “环评”是政府要求的,各项目需完成环评报告并上报至环保局。环评通过环保局审核后会公示在网站上(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最后再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项目才能开始建设。

二、主要内容

        根据《环评法》第17条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必备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8条、第10条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基本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要满足以下的基本要求:

        (1)环境影响报告书总体编排结构应符合《建设项目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颁布)的要求,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提要》的要求。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实用性强。

        (2)基础数据可靠。基础数据是评价的基础。基础数据有错误,特别是污染源排放量有错误,不管选用的计算模式多正确,计算得多么精确,其计算结果都是错误的。因此,基础数据必须可靠。对不同的同一参数数据出现不同时应进行核实。

        (3)预测模式及参数选择合理。环境影响评价预测模式都有一定的适用条件。参数也因污染物和环境条件的不同而不同。因此,预测模式和参数选择应"因地制宜"。应选择模式的推导(总结)条件和评价环境条件相近(相同)的模式。选择总结参数时的环境条件和评价环境条件相近(相同)的参数。

        (4)结论观点明确,客观可信。结论中必须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选址的合理性作出明确回答,不能模棱两可。结论必须以报告书中客观的论证为依据,不能带感情色彩。

        (5)语句通顺、条理清楚、文字简练、篇幅不宜过长。凡带有综合性、结论性的图表应放到报告书的正文中,对有参考价值的图表应放到报告书的中,以减少篇幅。

        (6)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有评价资格证书,报告书的署名,报告书编制人员按行政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技术审核人、项目总负责人,依次署名盖章:报告编写人署名。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3

        环评报告书,全称环境影响报告书。是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编制的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的一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用

        环评报告,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预见性评定。根据对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土壤的监测,对项目所用原材料、可能产生的废弃物、项目的环保设施的设计的评价,从而评估项目建成对环境的影响。

        “环评”是政府要求的,各项目需完成环评报告并上报至环保局。环评通过环保局审核后会公示在网站上(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最后再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项目才能开始建设。

        环评报告对企业很重要,环评通过环保局评审、批复后,后续日常生产、环保管理中还要用到。没有环评也没法进行环保竣工验收。

        环评报告是针对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污染发生情况、治理措施是否可行,生产过程和产品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以及最终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的评价。对方要这个东西是要了解己方公司环保治理、产品环保性能等情况是否符合现行国内或国外环保要求,如果没有的话,一般认为生产企业从环保角度讲是有问题的,大项目招标一般不会考虑的。

龙岗区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的目标和任务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规范森林公园管理,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森林公园的建设、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森林公园是指以森林资源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森林风景资源以及适宜的环境条件,按照法定程序批准设立,可供人们游览、休闲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教育等活动的地域。第三条 森林公园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坚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将森林公园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风景资源保护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林业管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公安、交通运输、旅游、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文化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森林公园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负责森林公园的日常保护和管理工作。第二章 设立与建设第六条 森林公园分为国家级和省级。

       设立国家级森林公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设立省级森林公园,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七条 设立省级森林公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森林、林木、林地权属清楚,林地界线明确;

       (二)面积一百公顷以上,森林覆盖率百分之五十以上;

       (三)森林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达到国家标准三级以上,森林公园质量等级评定分值在四十分以上;

       (四)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技术、管理人员。第八条 申请设立省级森林公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文件;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证明;

       (四)森林风景资源的景观照片、光盘等影像资料;

       (五)管理机构职责、制度和技术、管理人员配置等情况的说明。第九条 申请设立省级森林公园的,由所在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森林公园的撤销、分立、合并或者调整区界范围、变更名称等,应当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第十条 森林公园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

       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的总体规划是森林公园保护、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第十一条 森林公园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其选址、规模、格调等应当与周边景观与环境相协调,相应的旅游服务设施、废弃物处理设施和防火设施应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森林公园内已建或者在建的项目不符合总体规划的,应当按照总体规划逐步进行改造、拆除或者迁出。第三章 资源保护第十二条 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森林公园内森林、林木、水源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对森林公园内的古树名木、古园林建筑、历史遗迹等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设置专门保护措施。第十三条 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定期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建立档案,对野生动物的栖息地、野生植物的原生地设立外围保护地带或者设置保护设施。第十四条 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对林业有害生物进行调查、监测和预防;发现疑似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等异常事件的,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林业主管部门。第十五条 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护林防火责任制度,配备防火设施设备,设置防火标志牌,划定禁火区和防火责任区,制定防火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甘肃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新的一年是充满希望的一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日渐减弱,世界经济呈现明显复苏迹象。中央、省、市和区委全会都要求着重在转变发展模式上下功夫,这为我们指明了方向。龙岗发展面临的大运会、特区内外一体化、深港加速合作、珠三角改革发展纲要颁布实施、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启动等五大历史机遇仍然存在。同时,龙岗已具备了比较雄厚的经济实力、产业基础和比较完善的城市功能,特别是今明两年基础设施加速建设、新兴产业快速增长、城市更新全面推进以及一系列民生项目启动等等,都将为龙岗的新一轮大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展望未来5-10年,当前既是龙岗再次实现发展跨越的机遇期,也是加快实现发展转型的关键期。全区上下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总体部署上来,进一步振奋精神、抢抓机遇,以积极进取的姿态迎接挑战,再创龙岗发展的新辉煌!

       2010年政府工作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四届二十二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围绕加快转变发展模式这条主线,坚定不移调结构,脚踏实地促转变,不断推进改革创新,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推进大运会迎办工作,大力提升城市品质和生态文明,全力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强力打造无缝隙政府,努力建设产业发达、平安和谐、生态优美、人文荟萃的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区。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约束指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5%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出口总额增长5%左右,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按可比口径增长12%,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万元GDP电耗、水耗分别下降2.6%和6%。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高端化、新型化、集群化发展方向,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模式

       1、实施重大项目和重点园区带动战略。重点抓好大运新城、华为科技城、“一线两片”城市更新、新龙岗中心等城市建设和更新项目,宝龙高新园区、高桥—新生工业园、平湖金融产业服务基地、坝光精细化工基地、核电科技产业园、海洋生物产业园等园区项目,下沙旅游开发、中心城西区商务园、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分校、星河雅宝等重大项目。争取年内启动核电科技产业园一期建设,加快岭澳核电二期建设,努力将核电产业发展成我区又一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基本完成下沙片区拆迁协议签订和坝光核心启动区拆迁工作。全面开展平湖金融产业服务基地二、三期土地整备。积极争取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分校落户龙岗。推动珠江酒店、中海酒店、桔钓沙酒店建设,确保大运会前投入使用。

       2、注重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落实《关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决定》,帮助解决企业转型升级中带有共性的问题。提升发展信息通信技术、光电等高新技术主导产业,积极培育新能源、生物、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稳步发展高性能电池、电脑及外设等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家电、珠宝、眼镜等优势传统产业。鼓励和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具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小巨人”。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向产业价值链高端攀升,推动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型。协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创立自主品牌,扩大内销份额。

       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要系统研究龙岗服务业发展的方向和路径,提出具体对策。推动扩张性外迁的大中型企业在龙岗设立研发公司和技术服务公司,留住工业企业营运总部。各街道规划建设或升级改造一条特色商业街。抓好大型购物中心的规划建设。以文博会为平台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力争今年新增2个文博会分会场。突出发展创意设计、动漫及其衍生产品、电信增值内容等高附加值的文化创意产业。配合做好我市参展世博会工作,组织开展好大芬油画村分观场活动。加快大鹏所城和客家围屋的保护性开发进度。落实大运旅游服务计划,完成全区旅游公共标识系统建设。

       4、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将区科技发展资金提高到1亿元,积极引导自主创新型企业申请国家、省、市各类专项资金。采用多种模式,新增3个高水准的创新企业孵化器和科技企业加速器,新建2个以上公共技术平台。启动中小上市企业总部基地的规划建设。选定并公布全区“自主创新20强”,进行重点扶持,促其做大做强。加强与香港科技界的交流合作,推动龙岗成为“深港创新圈”项目产业化基地。全面落实优才工程,加快中高层次人才集聚,继续实施专家提升计划,评选新一届优秀专家。 (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建设民生幸福城区

       1、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优质发展。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新增公办学位5100个,提高公办学校正编教师与临聘教师比例至8:2。继续推进龙岗外国语学校、龙岗和横岗高中等公办学校的规划建设,抓好平冈中学二期、布吉高中改建工程,确保坂田学校秋季开学招生。全力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范和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提高办学质量。

       2、积极推进卫生和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推动市第三人民医院投入使用,加快宝荷医院建设。区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完工,区中医院门诊医技楼建成、住院楼封顶。区妇幼保健院二期完成工程总量的40%。区疾控中心检验楼封顶。横岗、平湖人民医院新建扩建完成立项工作。坂田和龙岗预防保健所分别完成立项和建设工作。继续抓好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防控,配合做好大运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完成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相关任务。创新计生利益导向机制,抓好基层计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两无”创建活动,提高无政策外出生社区的覆盖率。

       3、着力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争创省文化先进区。出台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区文化中心运营模式改革和区体育中心改造升级。按照街道文体设施10万平方米、社区2-3万平方米、居民小组5000平方米用地规模,分期分批规划建设基层文体设施。南湾、南澳街道文体中心投入使用,大鹏文体中心主体结构封顶,布吉、平湖、横岗文体中心动工建设,坪地、葵涌、龙岗文体中心完成立项,龙城、坂田文体中心要做好用地选址和规划设计工作。举办龙岗区第三届运动会。稳步推进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确保市民享受到优质的数字电视服务。

       4、打造就业充分用工和谐城区。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向户籍居民倾斜。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计划,促进3000名以上户籍居民特别是户籍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创建充分就业社区110个。加大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统筹力度,改善农民工就业和生活环境。举办150场公益性免费招聘会。完成3个重点职业训练基地建设,全面启动中高端技能人才培训服务,探索用人单位与企业参与组织培训的办法。推广银行发放工资制度和建筑行业工资保障金制度,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促进劳资关系和谐。

       5、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建成和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分别达到2.8万平方米和1.4万平方米;继续实施户籍低保家庭住房廉租货币补贴和低收入家庭货币补贴。建立多层次的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医疗救助覆盖所有常住困难人口。增加社工服务岗位70个,设置街道社工综合服务中心,探索“一站式”社工服务。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将涉及就业、就医、就学和社保等方面的纠纷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6、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加快发展公共交通。重点改善布吉片区交通环境,打通10条断头路和4条地铁5号线疏解道路。推进平湖、坂田、横岗、龙岗、坪地等5个片区交通整治项目建设。继续实施交通疏解工程,消除交通黑点,改善区域微循环。加快智能交通建设,切实提高公交服务水平。推动公交场站、候车亭、港湾式站台等建设。继续调整优化线路,新开设10条公交线路,公交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三)建立健全社会管理长效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1、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财政投资3亿元,进一步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多种消防力量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打击和查处力度。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底图建设,实现对全区各类安全隐患的动态监控。建立安全生产季度考核述职制度。抓好布吉街道和10个火灾隐患重点社区整治。全面完成社区消防警务室建设工作。建立黑名单、媒体曝光以及安全生产违法信息通报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监管模式改革,对全区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培训企业安全主任、建筑劳务工和保安员6.2万人次,全区报建项目建筑劳务工培训和“平安卡”持卡率均达90%。

       2、提升信访维稳和应急指挥工作水平。上半年完成区信访大厅建设,探索信访代诉制。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制度。扎实推进“大调解”、“大防控”工作机制和基层基础建设,推进交警、司法、医疗卫生等部门的调解室建设,300人以上企业和成熟物业小区全部建立调解小组,纠纷调解率达95%。完成区应急指挥平台的升级改造工作,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应急资源保障,增强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3、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大综管”,深入开展“大运安保推进年”各项行动,加强巡逻,严厉打击黑恶势力、黄赌毒、绑架、抢劫、杀人等严重犯罪行为,狠抓重点区域整治,110原始警情和刑事核实警情下降5%以上,八类暴力案件比重低于16%,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实现社会治安状况的明显好转,切实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建立健全民兵组织,密切军(警)民关系,充分发挥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和驻军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急难险重任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4、铁腕查处违法建筑。进一步完善查违工作体制机制,坚持查人查事相结合,综合运用行政和司法措施,重拳打击违法抢建业主、包工头、供应商和“保护伞”,确保查违工作平稳可控。上半年全面完成违法建筑信息普查任务,并按照市的部署,启动分类处理工作。加强政策疏导,依法加快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审批。全面梳理各类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向市里争取解决政策,重点协助解决社区集体厂房产权等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在出台新政策时要周密考虑,防止出现新的遗留问题。

       5、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清无”工作力度,加强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假,确保不出现恶性制售假事件。开展区长质量奖评选,在第二批50家企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构建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和诚信统计工作体系,继续抓好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传销、商业贿赂治理等工作。 (四)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建设宜居城区

       1、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加强规划引导,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对大运新城、中心城、龙岗老街现有空间资源进行整合利用,高标准规划设计龙岗中轴线的各类城市形象元素。加快全区绿道和东部休闲观光线路的规划建设,启动“扬帆行动”,稳步推进大鹏半岛保护性开发利用和重点片区的前期工作。抓紧研究出台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放宽市场准入,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和现代产业等领域。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地铁3号线按期通车,深惠路改造工程交付使用,北通道、南通道全线贯通,龙翔大道改造、水官高速扩建工程基本完工,厦深铁路拆迁基本完成,沙荷路、红棉路分别完成工程总量的90%和42%。布吉客运枢纽春节前完成拆迁。建成布吉水径、大芬供水加压泵站,解决周边20万居民缺水问题。争取14座变电站投产,电网环网率达到80%以上。

       3、大力提升市容环境。今明两年共投入14亿元,实施“市容环境提升计划”,大运会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每个街道打造一条严管示范街。年内完成深惠路综合整治和48个综合整治类项目工程。加快推进水官、机荷高速路和广深铁路龙岗段景观整治工程。对大运场馆周边7条支路进行绿化改造升级,提升龙潭公园、龙城公园、龙城广场的绿化、美化、艺术化档次。大运山公园首期建设项目投入使用,红花岭公园动工。各街道至少启动一个社区公园的建设或景观改造,完善布吉石芽岭体育公园功能,启动布吉三联郊野公园建设。

       4、全面推进旧改。以《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出台为契机,制定政策说明指引和具体推进措施,加强政策引导,把城市更新置换出的土地尽可能投入到产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重点区域城市更新,统筹华为周边22平方公里建成区的发展,年内启动岗头等片区旧改,打造全新的华为科技城;对大运新城周边规划范围内的旧村、旧工业区进行统筹改造,打造高端商务园区。强力推进列入2010年城市更新实施计划的27个旧改项目,争取年内取得实质进展。

       5、开展土地调查,加快土地整备。通过开展土地调查,掌握全区土地状况,将全区国有储备土地全部纳入土地储备中心管理范畴,并实施最严格的管理。开展城市化转地收尾工作,争取年内将所有应转未转地转为国有,加快清理移交已转国有土地。对已批建设用地要推动加快开发,长期闲置不开发的,要穷尽办法,依法收回。按照一流的规划和设计要求,政府主导,加快高桥—新生工业园分散地块和华为周边地块的整备工作。

       6、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广泛推广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建立电镀、线路板等行业中落后产能的退出机制,再淘汰10%的重污染企业。继续加大环保投入,重点开展水污染整治工程,全年敷设截污干管50公里,动工建设接驳管网117公里。完成平湖垃圾焚烧发电厂一二期改造提升工程。加强环境监管,对污染严重、整改不力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专榜公布,工业污染源达标率超过85%。开展龙岗河综合治理,确保2012年水质主要指标优于V类。协助市里抓好清林径森林公园、大鹏半岛地质公园和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完成2万亩沿海防护林种植任务。

       7、做好与坪山新区规划建设的衔接。结合坪山新区发展定位,调整相关片区规划功能,推进与坪山新区的对接。统筹道路交通、河流治理、污水处理等工程建设标准,完善区域间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开展产业规划布局研究,打造差异化、互补性产业群,推进与坪山新区产业融合。加强相关街道与坪山、坑梓街道的协调配合。 (五)加大社区治理和帮扶力度,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1、积极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结合区级行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站企分设试点工作,建立社区干部考核监督及退出机制。按照费随事转、权随责移的原则,建立社区事项准入制度。全面清理面向街道和社区的检查考核项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继续推进干部下基层驻点社区工作,抓好“一对一”帮扶活动。继续实施扶贫奔康工程,并完善扶持方式。进一步推进固本强基项目建设,确保新完工项目不少于32个。结合优才工程,选派优秀社区人才赴北大、清华等高校培训,为社区培养和输送人才。

       2、大力发展社区集体经济。尽快出台引导社区经济转型升级的措施,从观念更新、政策优惠、项目推荐、资金扶持、规划管理、信息提供等方面鼓励和帮助社区经济转型发展。支持社区为邻近大中型企业提供后勤服务和产业配套。指导社区成立物业管理公司,为辖区物业提供有偿服务。组建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吸纳社区转地款等资金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获得稳定回报。引导股份合作公司参股本社区成长性较好的企业。引导社区用土地入股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全区新增网吧指标向社区倾斜,鼓励股份合作公司开办连锁网吧。进一步完善股份合作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鼓励区属企业带动其共同发展。 (六)举全区之力,配合做好大运会筹办工作

       1、积极协助赛事筹备及相关工作。今年是大运会筹办的冲刺年,要把配合市里做好筹办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筹建龙岗区赛区委员会,整合各类资源,做好场馆运营团队建设,为场馆顺利运行提供保障。加强与市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助做好对外交流合作、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志愿服务等工作。学习国内重要赛事主场馆的有益经验,组建推介大运会宣传员队伍。

       2、高标准推进场馆建设。配合市里抓好大运中心“一场两馆”、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海上运动基地、网球中心等场馆的建设和装修。同时加快我区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区体育中心、龙城高级中学、实验学校等场馆的升级改造工作。

       3、提升人文环境。利用各种组织动员方式,引导鼓励广大市民从本职工作做起、从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的小事做起,自觉革除陋习,参与大运行动。以解决公共交通、环境提升、人文素养、服务质量等热点问题为着力点,广泛开展健康体验日、环境提升日、文明秩序日、志愿服务日、英语学习日等主题体验活动,培育市民的家园意识和公民意识,增强对龙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大运、服务大运、奉献大运的良好氛围。 (七)继续推进无缝隙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执行力

       1、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按照市里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区级政府行政部门大部制改革;全面启动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跨岗位、跨部门、跨系统的交流任职机制;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创新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推进法定机构改革试点;完善区街财政体制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企业在扩大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作用。

       2、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强化公职人员核心价值观的培养、归属感的建立和责任心的提升。出台“无缝隙政府”建设细则,逐步推广到全区公共服务单位。建立重大项目网上协同办公系统,推动重大项目审批提速。开展区长公共服务质量奖评选,全面推广公共服务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探索建立“群众动嘴、干部跑腿”的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机制,努力为企业、基层、群众提供更近、更快和更好的服务。

       3、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组织实施《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公布清理结果。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协调和联动执法,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龙岗法治网,做好“五五”普法全国迎检工作,抓好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建成14个民主法治社区,争创法治城区。

       4、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继续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坚决反对无所作为、敷衍塞责的不良风气,坚决破除一些干部的“天花板”心态,坚决改变等待观望、安于现状的工作状态。要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和党的事业负责的精神,保持昂扬的工作激情,力争多出经得起历史、群众和实践检验的工作业绩。全面实行部门“白皮书”制度,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完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方法。通过“以事定费”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公共服务机构运作模式创新。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对网友意见建议的回应机制,支持网民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5、大力推进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完善政府采购、招投标、资金管理等制度。在社区工商用地的开发建设和厂房及其他物业的改造升级中,要严格按规定实施公开招投标,切实维护和保障社区集体利益。严禁公款出国(境)旅游,实现公务购车和用车经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党政机关出国(境)费用预算“四个零增长”。

       各位代表,第26届大运会正向我们走来,龙岗人的大运梦想即将成为现实。我们坚信,有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有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有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奋斗,当2011年8月大运圣火在龙岗点燃时,我们将会看到,地铁3号线已全面通车,改扩建后的水官高速,焕然一新的深惠路、龙翔大道和北通道、南通道等一大批主干道陆续投入使用,龙岗交通拥堵的状况得到根本改善;我们将会看到,以深惠路沿线、中心城西区、大鹏半岛为发展极的城市集聚和辐射功能开始显露,大运新城初具规模,一批标志性建筑拔地而起,初步形成与中心城竞相发展的新格局;我们将会看到,发展模式的转变、经济结构的优化正加速进行,优势产业更加壮大,新兴产业崭露头角,现代产业体系初具雏形;我们将会看到,社会管理全面加强,平安龙岗建设扎实推进,大批公共配套设施投入使用,民生事业进一步改善,群众幸福感明显增强;我们将会看到,市容环境全面提升,一个具有“热带风光、花漾四季、立体生态”景观特征的宜居城区展现在世界面前。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龙岗,充满希望与期待的龙岗,将以崭新的姿态迎接大运盛会的召开!

安徽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森林公园管理,保护、开发和利用森林与自然景观资源,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森林公园,是指以森林资源为依托,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森林风景资源,具备开展森林生态旅游条件,并按法定程序申报批准的林地区域。第三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森林公园设立、建设、经营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森林公园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应当坚持对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的原则,实现森林资源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第五条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森林公园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属森林公园的管理工作。第六条 森林公园建设是社会公益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公园建设纳入社会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计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搞好森林公园的规划、保护和管理工作;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经批准后可以在森林公园内投资、开发、建设旅游项目和服务设施。第七条 森林公园管理机构依法对公园内的森林、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水域、景点、景物和各种设施进行管理,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森林公园范围内的寺庙、文物、古迹等,其产权和隶属管理关系不变。第八条 按照景观的观赏、文化、科学价值和环境质量、规模大小、游览设施等条件,将森林公园划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省级森林公园和县级森林公园。第九条 申请设立森林公园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书面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影像资料。

        (一)面积不少于100公顷,有一定森林植被,权属清楚;

        (二)必要的建设资金;

        (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设立国家级森林公园,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设立省级森林公园,按管理权限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设立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州(地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设立县级森林公园,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市、州(地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发和兴建森林公园。第十一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森林公园的,须经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在森林公园内设立风景名胜区的,须征得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其界限、行政隶属关系及资产所有权、使用权不变。第十二条 经批准设立的森林公园,应当编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报原批准设立的机关批准后,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开发建设。

        已经批准的总体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经原批准机关同意。第十三条 省级以下森林公园在批准设立两年内尚未进行开发建设活动的,由原批准机关撤销。第十四条 森林公园的撤销、分立、合并或调整区界范围、变更名称,必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森林公园内投资兴建游览娱乐设施、人造游览景物和商业网点等,必须经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同意,占用林地应当依法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森林公园内设置的游览、娱乐和交通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经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第十六条 森林公园内的各项建设,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不得建设破坏或影响野生动物栖息环境、自然景观、地质遗址、古生物遗址和妨碍游览、污染环境的工程设施。第十七条 严禁采伐森林公园内风景林、古树名木,其他林木只能进行以提高森林质量为目的的抚育采伐。第十八条 森林公园管理机构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门票。其收入主要用于森林公园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第十九条 森林公园内的单位、居民和进入森林公园的游人,应当遵守森林公园的有关规章制度,保护森林公园的景物、动植物资源和各项设施。

        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进行商业性经营活动,以及经公园管理机构同意在森林公园内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商税务等有关证照,并依法缴纳税费。

        森林公园管理和服务人员,经过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后,佩带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服务标识,上岗服务,以便有关部门和游客进行监督。

黑龙江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森林公园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森林旅游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森林公园,是指依法设立,以森林资源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森林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可供人们游览、休闲和进行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等活动的区域。第三条 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促进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保护和发展森林公园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增加对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的投入,组织协调、解决森林公园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公园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森林公园有关管理工作。

       森林公园的管理机构负责森林公园的日常管理活动。第六条 在森林公园内从事建设、经营、游览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森林风景资源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破坏、侵占森林风景资源的行为提出控告或者检举。第七条 在森林公园管理、保护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第二章 设立与建设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省森林公园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九条 设立森林公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森林风景资源质量标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森林公园。第十条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可以申请设立森林公园。

       利用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承包的林地设立森林公园的,应征得其所有者或者使用者的同意。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国家级森林公园,按照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执行。第十二条 申请设立省级森林公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省森林公园发展规划;

       (二)面积在100公顷以上,森林覆盖率70%以上;

       (三)森林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达到国家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二级以上标准;

       (四)森林、林木、林地权属清楚,林地界线明确;

       (五)管理和经营机构健全,职责和制度明确,并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 申请设立省级森林公园,申请人应当向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报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省级森林公园的批准机关应当在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第十四条 设立省级森林公园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应当明确省级森林公园的名称、位置、面积和四至界线,并向社会公告。第十五条 经批准设立的省级森林公园,需要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的,应当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第十六条 县级森林公园的设立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第十七条 在已经批准设立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内的实验区、地质公园内申请设立森林公园的,应当报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批准机关备案。

       在已经批准设立的森林公园内申请设立风景名胜区或者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的,应当报森林公园批准机关备案。

       森林公园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内的实验区、地质公园地域范围基本一致的,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精简、效能和有利于保护利用的原则,确定一个机构负责实施统一管理。第十八条 经批准设立的森林公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并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报批准。

       经批准的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是森林公园保护、开发和建设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因保护、开发和建设森林公园确需对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进行调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第十九条 在森林公园内建设各项设施,应当符合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履行审批手续。

崇左市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部署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旅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森林公园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森林公园,是指以森林资源为依托,森林景观集中,具有一定规模,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建立,有利于森林资源保护,可供开展森林生态旅游或者进行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等活动的地域。第三条 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应当坚持保护森林资源、优化环境、适度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实现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统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第四条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森林公园的主管部门,市(地)、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的森林公园管理工作。

       省森林工业主管部门是森工重点国有林区内森林公园的主管部门,负责该区域森林公园的管理工作。大兴安岭森林工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森林公园管理工作。(各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森林公园主管部门)

       各级发展和改革、财政、价格、国土资源、旅游、建设、环保、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森林公园的有关管理工作。第五条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森林风景资源状况,会同有关部门在省森林工业主管部门和大兴安岭森林工业管理部门各自编制的森林公园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汇总和编制全省森林公园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六条 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公园的建设作为基础性、公益性建设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资金实行多渠道筹集,分级管理,接受森林公园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第二章 设立与撤销第七条 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者和使用(经营)者,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设立森林公园。森林公园划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县级森林公园。

       设立森林公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省森林公园发展规划;

       (二)依法拥有对申请区域内各类资源和设施统一管理的权利,所占森林、林木、林地权属明确、界限清楚;

       (三)面积不少于五百公顷,森林覆盖率在70%以上;

       (四)森林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达到国家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三级以上标准;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省级森林公园,面积应当达到一千公顷,森林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达到国家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二级以上标准。

       在生态脆弱或者敏感地区、城镇居民饮用水源保护区域以及具有其他特殊用途的森林区域,不得设立森林公园。第八条 申请设立国家级森林公园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设立省级和县级森林公园的,应当向森林公园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申请文件;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风光及影像资料;

       (四)权属证明材料。第九条 森林公园主管部门收到设立省级和县级森林公园的申请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在拟建立森林公园的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十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组织有关专家对森林风景资源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森林公园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评审意见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省森林工业主管部门作出的批准设立省级森林公园的决定,在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抄送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森林公园或者冒用森林公园名义开展森林旅游活动。第十条 已经设立的森林公园需要撤销、分立、合并、更名、改变管理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的,由承担森林公园管理职责的机构(以下简称森林公园管理机构)按照申请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森林公园经批准分立、合并或者改变管理范围后,应当在十日内对该森林公园的面积和范围予以公告,并根据批准的面积和范围在六个月内完成对森林公园的标界立桩。

       一、把握北部湾经济区大开放大开发机遇,抓好“八大重点”建设。

       (一)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展大产业。

       坚持“以空间换时间、以资源换产业、以存量换增量”的理念,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努力提高全市工业水平;要认真贯彻全国、全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重视“三农”工作,巩固发展粮食、甘蔗、剑麻、林果、水产畜牧和瓜菜等六大农业支柱产业。

       一是进一步提高糖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益,确保蔗糖工业产值突破100亿元、力争达到130亿元以上。大力加强蔗糖生产“第一车间”建设,着力提高甘蔗单位面积产量,确保榨季原料蔗稳定在2000万吨以上,机制糖产量在260万吨左右,保持全国最大机制糖生产基地。大力发展糖业循环经济。

       二是进一步提高矿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益,力争锰铝电结合产业产值达到或超过100亿元。加快推进锰工业规模化生产,做大做强做优锰工业。加快建设中信大锰产业园、大新锰谷工业园、天等东平锰工业园、江州区锰铝科技集中加工区等园区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发挥中信大锰具有矿山、资金、技术等优势,带动锰业技术创新;推进新振锰业集团年产20万吨中低碳锰、丰源矿业年产50万吨镍铁和30万吨中低碳锰、广西沙钢锰业年产30万吨铁合金等项目开工建设;促进宝钢、新振锰业、广西有色金属集团合作,启动崇左年产40-60万吨中低碳锰项目前期工作。加快膨润土、铁矿、稀土矿勘查开发。

       三是进一步提高工业园区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把重点产业园区建设作为发展大产业的突破口,推进崇左城市工业区、崇左市凭祥边境经济合作区、广西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崇左华侨经济区、左江华侨经济区、龙州县城工业集中区、宁明县城工业集中区、扶绥县城工业集中区、大新县德天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天等县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承载工业项目能力,努力提高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四是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益。

       (二)以建设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为龙头,发展大口岸。

       围绕建设便利、快捷、有序的“大通关”目标,发展大口岸,促进口岸经济大发展。加快推进综合保税区建设。按照“贴边”、“互通互连”要求,集中力量,打破常规,全力推进保税区建设,使之成为崇左对外开放的龙头、广西乃至全国对外开放的桥头堡。 加快边境口岸群建设。完善凭祥铁路口岸相关设施,尽快开通硕龙口岸,加快推进爱店、硕龙口岸升格为国家一类口岸,尽快启用浦寨·弄怀边境贸易区监管大门和开通凭祥叫隘、龙州水口、布局、大新岩应等边民互市点,推进中越口岸通关便利化。 加快实施友谊关口岸改扩建工程。完成友谊关口岸改扩建工程,使友谊关口岸具有最大限度满足货物、国际贸易、客货直通车、旅检货检等口岸功能,把友谊关口岸建设成为中国—东盟陆路边境线上最大、功能齐全、最便捷的陆路口岸。

       (三)加快交通网络建设,发展大交通。

       坚持做好交通服务发展的文章和内外通达的文章,积极争取广西北部湾大交通多进崇左。加快将我市构建成为“南宁—新加坡走廊”、大湄公河次区域、北部湾经济区相交的“大十字”交通网络的步伐,使我市成为连接东盟、沟通东西、通边达海的重要交通枢纽城市。构筑通边达海出省大通道。加快推进崇左—钦州高速公路建设,争取2011年建成通车;开工建设崇左—靖西高速公路,力争2013年全线建成贯通;力争崇左—水口高速公路早日开工建设。推进平果—天等—硕龙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争取“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年内开工建设南宁—凭祥铁路扩能改造项目,改扩建崇左、凭祥火车站,确保2014年全线建成投入使用;积极推动南宁—崇左—河内铁路改造;推进规划和建设崇左—水口到越南高平铁路;推进规划防城港—崇左—靖西铁路建设项目,力争“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构建干线公路网络。推进宁明至爱店二级公路、雷平至下雷二级公路、扶绥至南宁二级公路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推进驮卢至渠黎、322国道崇左境内路段、凭祥至平而关、龙州至科甲等一批经济重点线路和通往口岸高等级公路提级改造。提高农村公路通达通畅效率。确保全市76个乡镇100%实现通水泥(沥青)硬化路面,争取有条件的乡镇改建三级公路,等级公路通村率达70%。加快农村客运站、便民候车亭建设,发展城乡公共交通。加快左江航道改造升级。

       (四)构建物流服务网络,发展大物流。

       科学系统规划崇左大物流,编制物流园区详规,制定大物流发展的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大力推进万通物流园建设,把万通物流园二、三期建设作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物流加工基地。争取广西万通物流公司在我市注册成立运输实体,支持和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在我市各县(区)建立有形的物流交易市场、投放大型运力,提升我市物流行业的装备水平;大力推进龙州水口口岸的昆仑物流园建设,扩大龙州至高平方向的贸易。大力推进崇左(东盟)国际物流园招商力度,加快建设步伐。

       (五)实施城乡一体化工程,发展大城建。

       积极争取南宁市大城建向扶绥、江州、凭祥方向扩展,努力把崇左建设成为南宁—新加坡陆路通道上的重要节点城市。全面启动城市建设项目三年滚动计划,2010-2012年全市计划开工建设十大类67个滚动发展子项目,计划投资131.7亿元,其中今年计划投资43.2亿元。进一步修编中心城市规划。加快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城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突出山体水系建设,合编龙峡山、水口湖、欢乐园、石景林风景区规划,完成城南区水系规划、江南片区详细规划,组织编制左江两岸环境景观工程概念性规划。加快城南科技园区道路竖向及管线综合规划、城市规划区内村屯规划以及城东科教园区等各项专项规划的编制。启动中心城区新三年城建项目滚动计划。今年中心城区计划完成投资17亿元,城区面积增加到22平方公里,城区人口达15万人。加快推进中国—东盟特色产品大市场、崇左—东南亚欢乐园暨崇左东盟国际高尔夫职业学院、五星级酒店、崇左市民族中学和城南区中心小学、崇左市国际客运中心、崇左市会议中心、文化广场湖景工程、水口湖综合整治工程、城南区路网工程、公务员小区二期工程等10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六)巩固发展“五个100公里”旅游线建设,发展大旅游。

       继续推进从南宁至崇左市区的100公里生态大通道、从江州至宁明100公里文化左江旅游线、从崇左市区至德天瀑布100公里明仕德天田园风光、从崇左市区至凭祥友谊关100公里边境旅游线、从江州到龙州的100公里脉水河风光旅游线建设。推进左江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重点抓好江州区旗山码头、丽江码头,宁明花山码头、龙州白雪码头、扶绥码头等项目建设,完善德天跨国瀑布景区基础设施,启动德天瀑布景区国家5A级景区创建工作。以国家4A级景区为标准,推进花山古都、温泉度假村项目建设,加快宁明花山旅游景区项目建设。推进太平府故城、欢乐园、水口湖、石景林景区、龙峡山森林公园、新和黑水河休闲度假旅游区等景区规划和建设。依托德天跨国瀑布景区和友谊关景区,争取尽快设立中越国际旅游合作区。大力推进中越边境旅游异地办证试点工作,加强与越南沟通和合作,共同促进边关旅游、跨国旅游快速发展。

       (七)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推进大招商。

       围绕区位、资源和产业优势,以工业园区为平台,坚持大招商、招大商,尽快研究制定土地、税收、招商引资奖励、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的园区优惠政策。积极发展“飞地工业”新模式,开展园区招商和产业招商。大力引进跨国公司、大型企业、战略合作伙伴和知名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以大项目带动大投入。坚持产业招商,抓好大兑现,坚持优化服务。(八)充分发挥历史民族边境文化优势,建设大文化。

       努力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以挖掘壮族文化底蕴为突破口,努力打造文化品牌。扶绥要打造“上龙文化”,大新要塑造山水文化,天等要突出创业文化,宁明要做好花山文化,龙州要突出红色文化,凭祥要突出边关文化,江州要突出生态文化,形成特色鲜明的“一县一品”文化品牌,以壮积极发展文化事业。深入实施广场文化惠民工程。抓好边境地区文化建设“六个一”工程。整顿文化市场,净化文化市场环境。加快宁明花山岩画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步伐。

       二、推进“项目年”建设,进一步保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强劲拉动。

       继续实施“项目年”工程,全市新开工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5项,投资1亿元以上重大项目52项,投资10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130项,确保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完成276亿元、力争达到300亿元,以项目投资的快速增长推动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继续超常规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通过财政投入、部门筹集、业主自筹、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抓好南宁—凭祥高速铁路、崇左—靖西高速公路、崇左—水口高速公路、平果—天等—硕龙高速公路、左江航道通航工程、崇左火电厂、左江流域治旱工程、崇左铝土矿勘查开发、年产40—60万吨中低碳锰项目、年产100万吨不锈钢、中粮集团高端精制糖及深加工糖系列产品、崇左年产100万吨化工醇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储备更多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自治区“十二五”规划盘子。

       (二)继续超常规推进在建项目建设。以抓好项目管理为重点,及时解决影响在建项目工程进度的各种问题,明确时限和进度要求,确保按期完工。重点推进投资9.9亿元的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工程、崇左—钦州高速公路、宁明—爱店二级公路、雷平—下雷二级公路、扶绥—南宁二级公路、中信大锰崇左产业园、龙州万山纸业年产10万吨高档纸技改、奥得利硅锰合金项目、天等年产3万吨电解金属锰项目、扶绥海螺三期、崇左金固新型干法水泥项目等一批在建重大项目建设进度。

       (三)继续超常规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健全政银企合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加大政银企合作力度,争取更多的银行信贷资金投入。积极整合国有资产,盘活留邕资产,拓宽融资领域,缓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困境。

       三、推进大开放大合作,进一步提升沿边开放合作水平。

       (一)进一步扩大以东盟为重点的开放合作。加强与越南的互访交流,进一步深化与越南等东盟国家之间的经贸合作,拓展互补性产品的市场空间,进一步做大“东盟”文章。

       (二)全面推进中越边境产业对接。提升凭祥边境经济合作区产业聚集功能和招商引资吸引力,将友谊关工业园建设成为崇左边境加工业主要园区。

       四、推进各项体制改革,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动力。

       (一)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用经济手段规范农村土地管理。继续抓好农民宅基地的清理和登记发证工作。稳定和完善农业经营体制,继续完善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手续。抓好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工作,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试点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把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作为重点,积极探索管办分离、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等新思路。继续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和提高保障水平。

       (三)进一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坚持目标任务不动摇、高位推进不动摇、群众路线不动摇、积极稳妥原则不动摇,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全面攻坚年、林改质量年、配套改革年”为重点,抓进度,确保任务完成。

       (四)进一步深化财税和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和“乡财县管”等改革,提高财政运行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市级财源建设。继续开展“引金入市”工作,推动组建升格工、中、建二级分行和成立政府金融办公室。组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制度。

       (五)进一步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增强非公有制经济和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增加就业、发展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放宽市场准入,保护民间投资合法权益。

       五、推进 “民生年”工程,进一步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一)积极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抓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完成职业教育攻坚任务。推进崇左高中扩建扩招工作,加快推进民族中学建设步伐。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抓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确保全市教育项目建设保质保量完成。

       (二)积极推进科技应用推广。全面完成第四轮创新计划,启动第五轮创新计划。深入实施“科技支撑特色产业行动·科技富民惠民行动·科技绩效提升行动”,促进糖业、锰业和物流业结构调整优化;创新科技工作机制,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推动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移,增强科技创新活力。

       (三)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强化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意识。加大节能降耗工作力度,突出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耗,确保全市锰生产企业能耗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力争达到先进标准。

       (四)积极推进卫生事业发展。加快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市本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城乡一体化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新农合信息管理平台。

       (五)积极推进体育事业发展。挖掘与开发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做好广西“拔群杯”篮球赛在天等县的承办工作。继续抓好中越边境(广西)全民健身工程和全国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 。

       (六)积极推进就业和再就业。鼓励和支持劳动者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统筹做好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群体特别是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工作。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七)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建设。加大对低收入群众的帮扶力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优抚对象的待遇水平。

       (八)积极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积极开展各级机关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全面完成第三批10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目标。

       (九)积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抓好“诚信计生”工作,积极开展创建“两无一提高”活动,抓紧抓好县乡服务站所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着力抓好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十)积极推进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查清全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准确的人口统计信息。

       (十一)积极推进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十二)积极推进“质量兴市”战略。

       (十三)积极推进为民办好10件实事。

       一是实施教育惠民工程。①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舍进行安全加固改造、重建或避险迁移,确保新建、改建校舍达到抗震设防要求。②对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级贫困县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③对公办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全日制学籍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平均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④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1500元。⑤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农业、林业、水产、地质、矿产、卫生、演艺等特定专业的学生,继续给予第3学年生活费资助,平均每生每年资助1500元。⑥及时发放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对品学兼优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进行奖励,每人奖励2000元。⑦继续对考上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进行资助。⑧千方百计确保职业教育攻坚顺利通过验收。

       二是实施医疗卫生保障惠民工程。①筹措资金3267万元,使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15元,在全市范围开展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九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②筹措资金600万元,实施艾滋病攻坚工程。③筹措资金492万元,对实施母婴健康“一免二补”幸福工程,对符合条件准备办理结婚登记的人员及新婚夫妇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对农村孕妇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试点给予补助。

       三是实施社会保障惠民工程。①筹措资金1195万元,在凭祥市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对符合条件、年满60周岁以上农村老人发放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对参保人员参保缴费给予适当补贴。②将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12%左右。③筹措资金2.32亿元以上,继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补助标准从80元/人提高到120元/人,参合率达90%以上。④筹措资金0.6亿元,继续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补助水平从100元/人提高到120元/人,参保率达90%以上。⑤实施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工程,从2010年开始分三年筹措资金2.2亿元,其中2010年筹措0.5亿元,逐步解决我市政策性破产国有企业、依法破产国有企业以及关闭破产集体企业的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共17732人城镇未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⑥提高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残疾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等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水平。⑦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程,对城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实施应保尽保(含边境0-3公里范围内农村居民生活保障)。⑧筹措资金570万元,实施五保村建设一期工程,建设38个五保村,解决和改善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问题。⑨筹措资金2000万元,实施就业再就业惠民工程,确保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8万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6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⑩筹措资金1500万元,实施边境地区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工程。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2.6万人,其中0-20公里边民1万人;实现新增转移就业5.8万人,其中边民1.1万人。

       四是继续实施文化惠农工程。①筹措资金144万元,在6个村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即每个行政村建设一个灯光球场、一个文艺舞台、一栋综合楼(活动室),组建一支农民文艺队、一支农民篮球队。②筹措资金90.48万元,在全市现有行政村每月每村放映一场**。③继续实施20户以上“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④筹措资金140万元,为1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配置设备,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五是实施安居工程。筹措资金21612万元,改造7204户农村危房,解决和改善边境一线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及革命老区农村部分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

       六是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①筹措资金8500万元,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解决17万人饮水安全困难问题。②筹措资金1210万元,修建114条屯级道路270公里。③筹措资金1450万元,补助新建8743座沼气池,建立5个县级沼气物流服务中心,建立22个乡村沼气服务网点。④实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解决库区移民交通、饮水、危旧房改造等困难问题,建设一批水库移民新村。⑤继续实施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

       七是实施城乡风貌改造工程。筹措资金1.5亿元,开展以改造“竹筒房”为重点、突出壮族文化元素、结合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的城乡风貌工程,营造优美舒适、和谐宜人的城乡人居环境。

       八是实施超级稻种子补贴项目工程。

       九是实施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工程。

       十是实施“放心肉”工程。

       六、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开展“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建设和谐单位、和谐乡镇、和谐村屯、和谐街道、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学校、和谐企业、和谐邻里等活动。

       (二)加强民主法制工作。强化司法公正,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

       (三)加强民族工作。深入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的优惠政策,继续实施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事业和兴边富民行动规划,切实加大扶持力度,不断改善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

       (四)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突出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扎实推进煤矿等高危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依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市场准入,深化专项整治,强化源头监控和市场监管。

       (五)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政执法工作。继续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解、大防控”活动和“驻村夜访”活动,健全调解工作体系,完善信访工作网络,加强基层维稳工作,妥善处理土地征用、拆迁安置、企业改制、环境污染等矛盾和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解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和有效防范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加快公安、司法、信访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预警预测预报和应急管理,加强边防、消防工作,深入开展“爱民固边”活动,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把我市建设成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城市。

       (六)做好支持部队和国防建设工作。大力支持驻崇左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进一步加强边防、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人民防空工作。

       七、推进“绩效年”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机关行政效能。

       坚持做到勤勉尽责、真抓实干,努力建设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政府。一是切实完善绩效管理。 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深入实施“两进一充分”和“三个减半”,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行政环境。二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理顺职责关系,建设服务型政府。组织实施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的作用;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四是切实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好了,关于“森林公园运营管理绩效报告”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森林公园运营管理绩效报告”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